过,就连我自己事先也没有做什么准备。我背上一个包,打算出去走走。 这个包是我大学时买的。里面装着一大瓶水,几个路边买的面包以及以及几根火腿肠。最后还有一个像板砖一样大的两万五千毫安的充电宝。这就是我出门时带的所有东西。 我穿着一双篮球鞋站在门口,想了想,又折回去换了一双轻便一点的平底鞋。因为我接下来要走的不是平路。 换完平底鞋我回到阳台,在落地镜面前重新审视了一遍自己,然后出门。 没有方向。我的潜意识驱动我的双腿,哪里偏僻我就往哪里走。 我带上耳机把音量调到最大,开始放空自己。我知道把音量调到最大是不对的,因为耳机里过大的声音会阻碍大脑接收外界的声音。而外界的声音往往包含着大量的信息,比如危险。所以在认识胖子之后的很长一段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