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,变成缓缓迟暮的老年。 他活着,会老,可白歌不是。 白歌还是那样,完全被冻龄,皮肤依旧和少女一样细嫩光滑,脸毫无一丝皱纹,有时候薄暮看着白歌的容貌,都觉得自己配不上白歌。 可二十年了。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? 世外高人告诉他能活七十岁的时候,他才三十岁。 岁月苛待与他,让他的脸上爬满皱纹,可岁月没有苛待白歌,她依旧像个少女。 这一点,让他欢喜,又让他痛苦。 欢喜在白歌有着所有女孩子梦寐以求的不老青春,痛苦在自己和白歌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被人误以为是父女。 有时回想起来,薄暮还是觉得自己配不上白歌,可又在经年里可耻的觉得,白歌在他身边,也只能在他身边。 仅能存在一日的记忆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因为,她是真的很想念他,很想,很想,那股想要他的感觉,也越来越强烈。他们本来是夫妻,在这种事情上根本就没有必要压制。而且,此刻她也只是手受伤了而已...
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,诸天之上第一仙。...
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,风光无限。无他,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,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,也只能忍着。 宁芝笑着二殿下,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?输了,我嫁给你。若是赢了么,不仅是我主天下,连二殿下的人,心,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,如何? 裴珩嗤之以鼻,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?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?他还能输了不成?总要叫她知道厉害!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