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几天看了你们的评论和留言,姚盟盟们个个都是福尔摩斯,你们很多的猜测全都是对的。但我不会再挑明了,因为如果细写,可能还要再写上二三十万字。接下来,十三要把全部精力都放到新书上,争取十天之内新书开坑。 很多时候,看书也如同爱情,懵懵懂懂暧昧不明时,才最美丽。 最春风历时一年,两百万字,是十三迄今为止写得最长的一本书。有很多朋友从头跟到尾,甚至有些朋友,跟了十三在点娘的七本书。每次看到书评区和粉丝榜里那些熟悉的名字,十三心里都很温暖,如同走在一个风光旖丽的地方,看到一个想看到的人。 惜惜有秦珏相伴,风花雪月笑看春风;而我有你们,感谢你们,给了我最大的包容,最温柔的对待。 人生苦短,或有寒风,或有暴雪,但是春风送暖的日子,就在下一个季节。 ...
一觉醒来,世界大变。熟悉的高中传授的是魔法,告诉大家要成为一名出色的魔法师。居住的都市之外游荡着袭击人类的魔物妖兽,虎视眈眈。崇尚科学的世界变成了崇尚魔法,偏偏有着一样以学渣看待自己的老师,一样目光异样的同学,一样社会底层挣扎的爸爸,一样纯美却不能走路的非血缘妹妹不过,莫凡发现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够主修一系魔法,自己却是全系全能法师!...
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,衰神附体。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,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,所有霉运通通退散。于是,她就赖上了他。boss,借个运!费南城纠结了一下,开始认真的脱衣服。沈于归惊恐你,你,你要干什么?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?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!!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...
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,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,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。不仅如此,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。人前,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。人后,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,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。...
他曾是圣殿国王,四大洲只手遮天,却因心爱女人的背叛,险些命丧黄泉。为复仇,他踏上回归路。在酒吧昏暗的角落,有佳人绝色,一个精彩纷呈的故事,就此展开...
音乐影视绘画书法雕塑文学你都懂?略知一二。都会一点的意思?嗯,都会亿点的意思。怀揣系统,靠艺术征服世界,成为各界人士顶礼膜拜的无冕之王。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