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大哥报仇,他是义无反顾的。 “怀桑啊!以你的聪明,你应该知道的,就算当初金光瑶不算计我,我也活不了多长时间的。 当时的刀灵反噬已经是很严重了,想要好好的活着,真的是挺难的。 只不过他提前动手,让我早死了一段时间罢了,你当时可能最恨的应该就是我被分尸了吧?”聂明玦还是很了解自己这个弟弟的,只不过最后他发现他了解的还是不够透彻。 到最后他恢复神识的时候,真的觉得是他活着的时候阻碍了他弟弟的发展。 “身体发福,受之父母,这是咱们一直坚持的。 要不然为什么会有挫骨扬灰这一说呢? 还有凡俗界的刑法,还有五马分尸这一说呢? 大哥,虽然说没有被五马分尸,可是也是被分尸了那么多块儿,这得有多恨你...
千夜自困苦中崛起,在背叛中坠落。自此一个人,一把枪,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,却走出一段传奇。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,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。...
医者无不活命,剑出血洒长空。从来没想到,学习这么多年治病救人的同时,竟然也将传说中剑仙传承给修炼了,原本以为只是故事的一切,却在自己身上逐渐发生...
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,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,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,陆地延伸到哪儿,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,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,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,一苇渡江。...
我是万古人间一剑修,诸天之上第一仙。...
陆原语录作为一个超级富二代装穷是一种什么体验?别拦着我,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回答这个问题!...
啥,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,居然要当奶爸?好吧,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,老子勉强答应了...